在东汉末年,政论家崔寔以字子真,名台,字元始,被尊称为涿郡安平(今河北省安平区)的杰出思想家。他的政治生涯中曾担任郎官和五原太守,并参与撰写了《东观汉记》,这是一部关于东汉历史的重要文献。在那个充满黑暗与腐败的时代,他勇敢地批判了当时的不公和弊端,提出了国家制度应当随着形势变化而改变,不应盲目追求传统。这位卓越的人物留下了一本名为《政论》的五卷书籍,但遗憾的是,这部著作早已散失,只有零星内容被收录在《后汉书·崔寔传》和《群书治要》中。
此外,他还著有《四民月令》,但这本作品也同样失传,只有一部分内容保存在了《齐民要术》一书中。崔寔对法制问题有着深刻的见解。他认为“刑罚是治乱之药石,而德教则是兴平之粱肉”,即刑罚和德教各自有其适用的时机。当时正值百王更替、厄运相伴的乱世,因此需要采取严厉的手段来维护社会秩序。他赞赏汉宣帝实施严刑峻法所带来的社会稳定,同时批评汉元帝过于宽松的政策,使得西汉王朝走向衰败。
对于赦免政策,他持保守态度。东汉晚期,由于频繁颁布赦令来缓解阶级矛盾,崔寔坚决反对这种做法。他认为“赦以趣罪,罪以趣赦”,不断的赦免只会导致犯罪行为更加猖獗,因为人们知道只要等待机会,便能轻易获得释放。此种连环反应无法停止,最好是在长时间之后才大规模施行一次赦令,以达到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