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解缙,1369年生于江西吉水(今江西吉水),1415年逝世。在明代,我是一位书家。字大绅,一字缙绅,号春雨。我曾考取洪武进士的头衔,并官至翰林学士。自小,我就有过人的悟性和能力,其文雅劲奇古,诗豪放羊瞻,而我的书法,小楷精绝,行、草皆佳。我的狂草名一时之下,但纵荡无法控制。
明代的吴宽在《匏翁家藏集》中称赞:“永乐时期,当以学士解公为首,当笔圆滑纯熟。”我所书的小楷《黄庭》,全摹临右军的笔法,笔婉丽端雅。我著有《文毅集》、《春雨杂述》等作品,并多次论述书法。此外,我还留下了墨迹,如《自书诗卷》、《书唐人诗》等。
其中,《自书诗卷》,章草,用纸本墨迹作成,全长34.5厘米,全宽470.8厘米,现在藏于故宫博物院。这部作品是在永乐八年(1410)我被贬官后,在南京寓居处信笔而成。在整个作品中,我用得恰到好处的锋利笔尖,以及圆转纯熟的手法,使行笔迅急而气势奔放,就像泉水涌出,一泄到底,极富抒情与表现力。
从整体来看,这些作品以“二王”为基础,还流露出《圣教序》的韵味。我的书体既有行,也有草;行中也有草;线条流畅、体势舒展,让人感觉很坦荡。我用不同的粗细和变化丰富了每一笔画,有时笔画颠狂翻腾、错综复杂,最特别的是竖画中的纵向笔划,没有任何迟缓感,一蹴而就。而到了最后几个字“付于有识者自辨之”,呈现出一种狂放不羁的气息,使整个作品升华到了极致,就像是那个时代的一种浪漫主义精神。这件艺术品,是我长时间追求艺术与实践经验积累的心血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