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解缙,1369年生于江西吉水(今江西吉水),1415年辞世。明代书家,以字大绅、号春雨闻名。我洪武时期中进士,曾任翰林学士。自小聪慧过人,其文风雅劲奇古,诗风豪放如羊瞻之笔,而书法尤其精湛,小楷行草皆有佳作。我所著的狂草颇受赞誉,但也有人认为无法为止。
吴宽在《匏翁家藏集》中称:“永乐时,我等书法者多有能手,当以学士解公为首。”我有一部摹写右军黄庭的小楷作品,全用墨染色,是极其婉丽端雅的作品之一。此外,我还留下了《自书诗卷》、《书唐人诗》等墨迹作品,其中包括一篇章草作品,这是信笔而成,在南京寓居期间创作的。在这件作品中,我运用了丰富的手法和技巧,使得整体效果圆转纯熟,有着迅急奔放的气势,就像泉水涌动,一泄到底,充满抒情和表现力。
从我的整个艺术创作来看,我以“二王”为基础,还融入了《圣教序》的韵味。我的书体既有行也有草,线条流畅舒展,让人感觉很坦荡。我用的笔画粗细不一,有时候曲折多变,有时则如同狂放翻腾错综复杂。不过到了卷尾处,“付于有识者自辨之”几个字,便显得更是狂放不羁,更像是《自叙帖》的笔意,那种浪漫感十足。这部杰出的艺术品,是我长时间追求与实践经验的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