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举制度的起源可追溯到隋朝。
2、在隋朝之前,中国古代官吏选拔体系各有不同,但荐举制始终占据重要地位。魏晋南北朝实行“九品中正制”,世家大族控制乡举里选,垄断仕途。在评定士人和选拔官员时,强调士庶之分和门第高低,这导致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此外,由于机构重叠和人多事杂,有“官多民少,十羊九牧”、“清干良才百分无一”的问题,因此荐举制度的问题日益凸显。隋朝建立后,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彻底改革,将九品中正制废除,并创立了科举考试。
3、隋朝初期的科举考试是一个试点阶段,它结合了地方推荐与中央考试。开皇七年(587年)规定,每州每年可以推荐三名贡生进入京城参加考试,其中表现优秀者被称为秀才。而十八年(598年),设置更细致的科目考核,当时只有志行修谨和清平干济两科,由五品以上京官或地方总管、刺史来推荐考生入学。随着时间的推移,即位后的隋炀帝进一步扩展了这套体系,使其包括文才、武艺、德行和治理能力等十个方面,并由文武五品以上官员来推荐考生,同时设立进士科,以诗赴任及策论为标准进行选拔。这标志着科举制度正式确立并开始走向成熟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