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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无昏君缠足何以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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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古代的明朝之前,妇女缠足一直只局限于贵族圈子内。想一想,这也颇为合理,因为贵族们的日常生活都有下人来照料,所以裹小脚对她们来说影响不大。而对于底层的妇女来说,她们需要操持家务,还要下地干活,小脚就会变得极其不便。但到了明朝,女子缠“三寸金莲”的风气蔓延至全国,从此,不再区分社会阶层和贫富贵贱,只要是明朝女性,就必须要缠足。

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源自朱元璋在洪武十六年颁布的《衮冕制度》,其中规定“命妇复杂繁盛冠饰和缠足”。但更深层次地探究其意义,则是对女性的一种束缚。因为一个小脚女人行动不便,奔跑不能,更难私奔,也就无法做出那些被认为有伤风化的事情。

朱元璋通过禁止女性奔跑,以意图培养一种所谓的“宫女人格”,意在限制女性自由、维护封建社会秩序。在那个时代,有一个故事讲述了开国功臣汪广洋与他的小妾陈氏,他们恩爱如初,但最终由于政治斗争导致汪广洋被赐死,而陈氏为了追随夫君殉情。这件事轰动一时,最终没有成为官方历史上的表彰对象,因为根据当时法律,官奴只能赏给战功卓著的人物,而文臣则不得染指。

这段历史背后隐含着一种对女性身份与价值观念的强烈束缚——生为男人偶死作男俑,一群女人围绕着一个人转,可以争风吃醋却不可存二心,要终身依附于丈夫。直到朱元璋去世前,他还重开了人殉制度,并钦点大量嫔妃随他入葬。这与他打造的小脚世界和宫女人格殊途同归——除了不能奔跑,你甚至失去了生命权,只能跟随你的男人走,无疑成为了一名男性的附属品。

从这一切可以看出,在古代一个强悍统治者的意志如何塑造并影响整个国家文化及价值观。而之后,“三寸金莲”不仅成为了审美标准,更成了人们对于“美”的一次无意识追求。历史让我们这样看待,它既充满矛盾又迷雾丛生,我们今天仍需不断探索它背后的真相。

标签: 商朝政治制度与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