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孟春,明代文学家与政治家,以字号燕泉,郴州人。生于成化十年(1474),弘治六年(1493)中进士。李东阳赏识其才华,但因丧父而未能推荐入史馆。后授兵部主事、员外郎、郎中,并历任陕西马政、河南参政、太仆卿等职。
在云南巡抚期间,他遇到少数民族的反抗,曾参与平息阿寺、阿勿等18寨的起义。在世宗嘉靖初年,他担任吏部左侍郎,不满皇帝尊亲生父为叔考兴献大王,便上疏陈述通例不可行,被世宗大怒,削去其俸一月。此后他出为南京工部左侍郎,在嘉靖六年被削籍归家。
何孟春擅长诗文,其作品有《燕泉集》、《馀冬叙录》、《馀冬诗话》、《何文简疏议》及《孔子家语注》等。他对时事颇有见解,对古今之变皆喜评议,其散文论说性较多,如《何文简疏议》,涉及封建统治的利益和当时弊政批判;《余冬序录》,则类似王充的《论衡》,对君道人品杂事进行评论。
他也尝试创作诗歌,其中有的作品如“景色来西徼,萧条信远方”、“水分羌部落,山绝汉封疆”,反映了边疆生活的情景。不过,《余冬诗话》的观点显示了他在艺术思考上的不足。总体而言,虽然他留心医药并辑有《续群书抄方》,但更多地以讲学之见论文学与诗歌,这限制了他的艺术成就。此外,他被认为没有深入探讨从艺术角度写作的问题,从而影响了他的创作质量。这一切使得后来的评价者对于他的文学贡献持保留态度,如四库全书总目指出,以讲学之见论文已不能得文外之致,更不用说以此看待诗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