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周和春秋时期,爵位体系主要包括了王、公、侯、伯、子、男六种等级。明朝中的侯爷被视为一种特殊的封号,其地位介于王爵和侯爵之间,代表着一份高贵的荣誉,但并不直接对应于官职。在古代社会中,作为皇亲国戚的侯爷享有与国家同等的地位,而不同级别的侯爷之间也存在差异,文官授予封号的情况相对较少。
一个侯爷是否拥有实权则取决于其是否伴随着具体的官职。如果他同时担任某个官职,那么他的影响力将更加显著。在秦汉朝时期,《汉书·百官公卿表》中记录了从左庶长到大庶长的一系列职务,这些军事指挥者在品秩上仅次于九卿,他们中的十九级和二十级之人通常被赐予列侯的封号。自汉朝以后,大多数情况下,被封为侯者的只是名誉上的尊称,并不意味着他们拥有实际的行政权力。如果没有其他具体职责,他所拥有的仅是荣耀而非实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