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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明风华李维桢文学巨匠与刘邦子孙谱系探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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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桢,字本宁,湖北京山人。21岁时于穆宗隆庆二年(公元1568)进士。父子皆为进士,其父李淑字师孟,号五华山人,颇有文才,曾任浙江佥事、河南左参议、广西右布政使福建布政使。他生平历世宗、穆宗、神宗、光宗、熹宗五任皇帝。进士及第后由翰林院庶吉士授编修。

明万历时参与修纂《穆宗实录》,晋升修撰。之后出任陕西右参议(省布政使之下,分领各道),升提学副使,又任浙江按察使、大理寺卿等职。在京外做官,宦海浮沉近三十年。

天启初年(公元1621)以布政使之职居家赋闲。70余岁时,为南京太仆卿,再改太常卿。此后被召为礼部右侍郎,不久晋升至南京礼部尚书(从一品)。他博闻多才,在文坛声名隆厚,被誉为晚明名士之一。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他在为宦为文生涯中具有同时代崭新的社会道德和文学艺术观念。他尊卑观迥异于当时封建官场的旧秩序、新观念。他官高位尊爵显,但为人平易阔达,与商贾交往频繁,有求必应,以至门人乘机受取富贾金钱代请手笔。这在当时是了不起的事。

李维桢的诗文字画弘肆博大,对良商善贾并不歧视,对重商开始形成的新的人文气息有着深刻洞察。在他的作品中,也反映出了他对社会历史发展有着独到的见解和深刻的认识。

惟楚有材这一词语源自《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虽楚有材,而晋实用之。这句话表达了对人才无论出身如何都应该重用的思想。在王世贞《弇州山人四部稿·弇州续稿卷》九七《中奉大夫广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右布政使致仕五华李公墓志铭》中的铭曰:惟楚有材璞则良厥,这句铭辞正是将这个思想用到了具体人的赞美上,即指湖北人的优秀人才,如同宝石一般珍贵且优质。

这段记载通过详细描述李维桢的一生,从而展现了他作为晚明著名文学家的重要地位,以及他在文化史上的影响力。而“惟楚有材”的概念,则成为一种评价人才价值和魅力的标志,用来强调湖北地区的人才潜力和卓越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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