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中国,科举考试是官员选拔的一种重要方式。不同的朝代有着不同的科举制度。唐宋时期的科举制度较为完善,而到了明朝时期,科举制度又有了新的发展。
明朝的科举考试分为四个等级: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每个等级都需要通过前一个等级才能参加下一个。在这些考试中,最困难的是会试,因为考生要在笼子里完成所有任务,包括吃喝拉撒,但如果坚持不下去只能退场取消考试。
然而,这些相关书文并没有太大的用处,所以到了光绪年间,科举才被废除。虽然任何人都不是当读书人的门槛,但是想要读书参加考试,还需要家庭条件很好,并且能够承担进京赶考所需的大笔路费。如果家里条件不好,即使想参加,也可能因为缺乏资金而无法进行。
因此,在明朝时期,如果想要当官谋生路,只有一条道路——通过科举。这也意味着社会上的机会非常有限,而且对那些家庭经济状况较好的学生更为有利。而对于那些家庭贫寒的人来说,这条路几乎是不可能走到的。此外,由于只有这唯一一条途径获取高位职务,因此社会上出现了一种观念,即“秀才出身”即可成为高官,这样的社会结构导致了极端单一化的教育体系和社会阶层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