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明时期,文士们似乎对“食嗟来之食”没有那么敏感,他们更倾向于享受派对和大宴的乐趣。这个阶层的人格特点是他们不太在乎吃别人的饭,而是愿意去财主家蹭饭,这种行为在当时被认为是一种高尚的举止。在这种文化氛围中,即使有钱人家也会邀请文士参加盛宴,甚至还会请来妓女作为伴侣。这一切都让人感觉仿佛进入了一个大同世界。
元朝灭亡后,有些贵族子弟为了追求诗书画艺而放弃了仕途,他们常常通过写诗卖画或混迹酒局来维持生活。例如,王伯稠就是这样一个人,他虽然考过一次科举但未能中进,却依然热衷于写作,并且经常参加派对,不管是否有正式邀请,他都会带着自己的肚皮去享受美食。他这般做派,在其他朝代很难见到。
晚明还有很多像王伯稠这样的文人,他们既不参与科举,也不加入商业活动,而是选择游走于缙绅间,或奔趋于财主家,或专注于文学艺术创作。他们并不因为吃别人的饭而感到羞耻,因为他们相信自己才华横溢,对美好事物有着独到的理解和欣赏。
此外,还有一些文人如林春秀,以其豪放不羁的性格和自由撰稿人的身份,频繁地蹭酒喝、蹭饭吃,但他的朋友郑铎却从未生气,只是在他醉酒狂骂时给他一壶刻字“云波”的酒杯,每天陪他饮酒三十年如一日。这份无私与慷慨,让人们赞叹不已。
晚明那个时代,与其他朝代不同的是,它形成了一种融洽的关系,让商人与文人之间相互尊重与支持。而那些富有的商贾也不吝助手,愿意资助文学艺术,使得这段历史留下了许多珍贵的作品和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