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朝那些事儿》第二部中,我们可以看到一幅生动的画面:文人仕子们在晚明时期,不仅爱好举行派对,而且他们喜欢去财主家蹭饭。这些文士们的心灵敏锐,他们的耻感比其他人更强烈,但他们宁可饿死,也不愿意吃到来的食物。然而,晚明似乎是一个例外,他们热爱大快朵颐。
我们可以从一个名叫朱承彩的人开始,他是明宗室后裔,有钱却不私蓄。他经常邀请文士和妓女来家里享用美酒佳肴,还会举办一次大的宴会,邀请南京的张献翼等一百二十多位士子参加。还有马湘兰等四十多位妓女为他助兴。
在这样的氛围中,即使有金銮之家也会选择去参加这些派对而不是自己的喜宴,因为“哪有蹭饭跟大家一起吃有味啊。”这种文化现象,在当时被称为“咸相为缉文墨,理弦歌,修容拂拭,以须宴集。”
王伯稠是一位才华横溢的诗人,他虽然考过了科举考试但没有中进士,因此决定放弃继续求学生活,只写诗并混迹于酒局之间。他总是带着一张口袋和一副肚皮去参加任何派对,无论是否受到邀请,都能大快朵颐地享受美食,而他的诗作则充满了豪放与自信,如同他那首著名的《凤凰》:“天外有凤凰,独立自徘徊。渴饮沆瀣浆,饥餐昆仑芝。”
这类人物在晚明社会非常普遍,他们既不追求体制内的地位也不参与资本主义萌芽中的商业活动,而是游走于缙绅与财主之间,或是以写诗卖画为生,或是在别人的家里蹭饭吃。这就是为什么晚明能够产生这样一种文化现象,那些文人虽贫穷,却能自由地生活,不必为了生计而奔波。
林春秀是一个自由撰稿人的故事更令人印象深刻。他因为穷困只能依靠朋友郑铎提供酒喝,一醉就疯狂地骂人,这种情况持续三十年。但郑铎始终耐心地支持着林春秀,没有丝毫怨言,这种无私的大度让人们惊叹。
此外,还有一段关于王守仁的话题,他提倡“四民异业同道”,认为所有职业都应该平等,并且富有的商人们也尊重并养育着这些文人才华。在这个时代背景下,即便是傲慢或轻视,也往往源于对方看不起自己,所以即便身价高低不同,每个人也都能找到共同点来交流和共享。
李渔和金圣叹等清初文学家的故事也是延续了这一传统,他们通过各种手段获得资源,无论是在请求帮助还是借钱、借食的情况下,都展现出一种特定的风气——民间养士新风。而这种风气又反过来影响了后世,对待艺术创作和生活态度上都留下了一笔宝贵的精神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