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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常淓物品背后的短命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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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朱常淓(1607—1646),安徽凤阳人,俗称小潞王,字中和,号敬一主人、敬一道人。明太祖朱元璋十世孙,潞简王朱翊镠第三子,是万历皇帝亲侄。在位二十六年期间,我在河南卫辉的藩国中行使我的职责。

崇祯十七年【1644年】明朝灭亡后,我流寓杭州。清顺治二年【1645年】六月,当弘光政权覆灭后,我曾被推为监国,但仅几天后清军至杭州,我便投降了他们。随后,被押解至北京,最终在第二年的五月,被杀于北京。我卒于四十岁那一年。

弘光元年的五月下旬,当消息传到杭州,即请我监国。邹太后命我监国,并让我称监国于杭州。在此之后,我派陈洪范作为代表与清军和谈,并最终决定投降。但不久之后,与其他诸多藩王及官员一起被送至北京,最终在翌年的四月初九日(1646年5月23日)与其他九王一起被杀,其罪名是“谋不轨”。

然而,在这段混乱而短暂的人生之旅中,我也是一位杰出的音乐家和书法家。我对绘画、音律、书法等方面都有深厚的造诣。在《历代画史汇传》中,就提到了我善竹石的才能,如今,还能在卫辉市博物馆见证我的作品——刻有“月外兰”的石碑。

在音律方面,也是我擅长的地方。我会制琴,其中创作的一种琴叫做“潞琴”,每一张都有编号,这种琴当时非常珍贵,以至于崇祯皇帝把它视作珍品,用来赏赐给诸王。

此外,我还写了一部音律专著《古音正宗》,该书由潞王府刻印共七册,其中收集了50首包括自己创作的古琴曲。这份智慧与才华,在历史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而现在,我们仍然能够从这些遗留下的艺术作品中感受到那个时代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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