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打击那些经济实力强大的富商大贾以及高利贷者的经济势力,并且为政府增加财政收入,汉武帝在公元前119年(即元狩四年)颁布了一系列重要的法律法规。这包括了算缗和告缗这两项措施。算缗的内容是对那些拥有大量资产的大商人、高利贷者征收财产税。具体规定是,每当一个商人的资产达到二千钱时,就需要支付一算的税款,而经营手工业者的财产如果达到四千钱,则需支付更高额的一算税;此外,对于所有拥有轺车或其他交通工具的人来说,如果他们的车辆超过一定标准,都会被征收一至二算的税金。此外,船只五丈以上也将被征收一算的税款。如果这些富有者试图隐瞒自己的财产或者提供虚假信息,那么鼓励他人来揭发这种行为,被称为告缗。在揭发后,如若事实属实,那么涉事者的所有财产都会被没收,并且他们还要接受一年戍边惩罚。而告发者则会获得半数的没收财物作为奖励。随着这些政策逐渐实施,在杨可负责处理告缔案件期间,这种告缔风潮迅速席卷全国。
通过实施这一系列措施,不仅限制并打击了富商大贾、豪强贵族等阶层的经济力量,而且成功地增加了西汉政府的手中现金流,为解决由于战争与奢侈浪费带来的困难问题提供了一定的缓解,同时加强了中央集权在经济上的影响力。不过,这些政策同样给商品经济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