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凌濛初,以字玄房、元方为号,曾任上海县丞、徐州通判等职。我的小说集《拍案惊奇》分两部,即《初刻》和《二刻》,共78篇,是中国创作拟话本小说的代表作之一。此外,我还著有多种诗文集,如《圣门传诗嫡冢》、《言诗翼》等,以及戏曲如《虬髯翁》、《颠倒姻缘》等。
在我的文学生涯中,最具影响力的作品无疑是“二拍”,即《初刻》的续编——《二刻拍案惊奇》(简称“二拍”)。它不仅延续了原有的故事线,还增加了新的情节和角色,使得整个系列更加丰富多彩。其中,《大姊魂游完宿愿,小姨病起续前缘》(第23卷)与原版的某些章节重复,而最后一卷则以传奇剧目《宋公明闹元宵》的形式结束。
作为明末小说家的我,深知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动荡。在写作时,我尝试通过虚构的手法来反映当时社会的问题和人民的心声。尽管生活中的磨难不断,但我始终坚持自己的艺术追求,并将其融入到作品之中,为后人留下了一笔宝贵的文化遗产。